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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走宝马勒索5万 判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高新法 杨善和记者赵倩)林俊一边开着朋友的宝马车,一边伙同他人借车敲诈朋友,岂料就在5万元赃款得手后,同伙却被公安机关挡获。前日,高新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周祥君等三人3年6个月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成都做生意的拉可(化名)有一辆价值100多万元的宝马X5越野车,拉可经常把车子交给朋友林俊(在逃)开,没想到的是,朋友却打上了宝马车的主意。2005年2月22日,林
俊和周祥君、张红久商议,决定以林俊欠周祥君10多万为借口,扣下拉可的宝马车后,让拉可拿钱赎车。

  2005年2月25日下午,林俊按照计划将拉可的宝马车从拉萨大酒店开出来后将手机关闭。周祥君打电话给拉可,说林俊欠自己钱,让拉可拿8万元出来取车,并要求拉可找张红久作为中间人“担保”。经过协商后,拉可答应拿出6万元取车。2月26日晚,周祥君和另外一男子钟方米开着拉可的宝马车到金象寺去收拉可的“赎车款”时,拉可交给周祥君5.2万余元。随后,两人被公安机关挡获。

  法院审理认为,周祥君、张红久、钟方米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2年6个月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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