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新小区挤没了居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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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5:38 半岛晨报 | |||||||||
大连市规定,7月20日前有关开发单位必须有房给房无房给钱,否则将被严惩直至清出市场 晨报讯(首席记者王勇)调查显示,大连市新建居民小区中,六成未按标准提供社区居民委办公用房。对此,昨天大连市建委主任孙吉春要求,截至7月20日,开发单位必须有房还房,无房还钱,否则有关方面将采取措施,直至吊销其开发资质,将其清出大连房地产开
孙吉春说,按规定,对新建居民小区,应配备不小于500平方米的社区居民委办公用房,但调查显示,大连新建小区中只有40%达到此标准,严重影响了街道、居民委的工作和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经调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开发单位未按规划为居民委提供办公用房 今年3月,大连市成立由建委、民政、规划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开始解决此问题,截至6月底,未达标小区中有60%整改完毕,19个居民小区8369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办公用房得到解决。 但仍有部分开发单位在拖延观望。孙吉春说,有关方面将加大工作力度,要求这些单位将归还居民委办公用房纳入计划,制订解决措施,确定解决期限,有房还房,无房还钱。 之后,执法部门将进行地毯式清查。对7月20日前仍不按规划审批面积、标准整改的开发单位,相关部门将查封其工程,并由民政部门或各区政府起诉至法院。同时,停止其继续参加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资格,停止为其办理规划审批、销售许可审批、产权登记等手续,直至吊销其开发资质,将其清理出房地产开发市场。 同时按规定,规划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民小区,开发单位必须配套建设学校,但部分开发单位不按规定建设学校,造成居民入学难。昨天孙吉春表示,之后,大连市还将对此进行清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