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痴迷营销 丈夫要求离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5:44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记者王晓梅)一对17个月龙凤胎的妈妈,几个月前开始痴迷一种叫“葆婴”的产品,丈夫多次劝告不听。在家境不富裕的情况下,花费数千元钱购买其产品和化妆品,丈夫一怒之下要求离婚。 读者王先生告诉记者,妻子李某在两年前生下龙凤胎。2005年春节后,妻子的一个朋友介绍她购买“葆婴”产品。在买了几次产品后,妻子被朋友拉着参加了葆婴公司的营销课
王先生说,为了拉回妻子,他也到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522号的葆婴公司听过课,课上讲的都是怎么向别人推销产品。听了一堂课后,王先生劝告妻子不要沉迷于这样的事情,可李某根本就不听。 李某频繁向亲朋好友推销“葆婴”产品,很多亲友不堪其扰,找到王先生告状。王先生试图和妻子沟通时,遭到妻子拒绝。他于是想到离婚。 7月5日上午,记者和葆婴公司一位李主任取得了联系。李主任说,葆婴公司实行的是透明的销售制度,想进想出全凭个人做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并不是传销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