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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退团 旅行社退还八成团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5: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陈昌君

  本报日前曾报道了市民赖女士参加四川中国旅行社丽江自由人5日游时,和旅行社的组团合同签订不到一周,同价格、同标准的丽江自由人5日游就从1380元降到了980元,为此,
赖女士要求旅行社赔付前后团费报价的差额400元,而旅行社拒绝赔付。随后,赖女士到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进行投诉。昨日,赖女士告诉记者,根据执法人员“可以回来之后再投诉,也可以退团”的建议,她已经向四川中国旅行社提出退团,该旅行社退还了赖女士80%的团费1104元。

  拿到旅行社退款后,赖女士非常感谢记者的帮助,并开心地表示将另找一家旅行社,用这笔团款继续自己的丽江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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