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婚姻”牵动各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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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6:20 重庆晚报 | |||||||||
学校:打算再免读书学费 仁义镇三星完全小学的郭以庚,是惜惜班主任。 “她在我班读了两年,其间,家长从没来学校和老师联系,甚至家长会也由邻居代劳。这学校临近期末考试,她几乎每周都请假……现在想来,可能跟她‘结婚’有关。”郭说
据了解,该校免除了惜惜的四、五年级所有学杂费,师生对惜惜现状很同情。面对惜惜即将读六年级的事,该校打算再次免收任何费用。民政局:督促实行临时救济 昨晚,荣昌县民政局局长陈元林获悉此事,很震惊。 陈元林说,惜惜的养父是个无抚养能力、无教育义务的残疾人,原则上不允许领养小孩,但农村领养小孩往往不经过正规渠道。目前,荣昌县未施行农村低保,就代家这种极度困难的家庭,民政部门可督促当地政府实行临时救济。此外,村社干部应当给予这个家更多关心。“若有必要,将剥夺领养人的监护权。”警方:已着手调查 古昌镇派出所透露,5日,派出所接到惜惜养父发自沙区华岩镇的举报信。 信中写到,不久前,本村一个光棍多次“欺负”惜惜,众人皆知,惜惜名誉受到很坏影响,希望警方把那个光棍绳之以法。同意惜惜“结婚”是为她“能过上正常生活遮丑”。 民警立即先后两次前往调查,但惜惜都不在家。 目前,警方正对举报内容深挖细查。妇联:将劝阻两人 昨日,荣昌县妇联主席熊梅说,惜惜身体处于发育阶段,过早的性生活对她身体伤害不可估量。 据悉,今日,荣昌县妇联将组织人员前往,劝两人不要同居。如无效,妇联将无奈普及一些基本性知识。律师:属非法同居 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惜惜和向开久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属非法同居,公安机关和当地基层组织有职责有义务干预。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