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医院必须医治艾滋病患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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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6:2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市卫生局向各医院下发了《实行艾滋病首诊负责制及规范转诊转院》的通知:即日起,我市艾滋病感染者与病人前往各级医院看病时,所有医院都必须接收治疗,不得推诿或随意转院。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凡疑诊患者为艾滋病时,应立即做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没有设立初筛实验室的医院将标本送往辖区疾控中心做),假如初筛抗体呈阳性,再报市疾控
同时,针对个别医院随意转诊艾滋病患者现象,《通知》要求各级医院收治艾滋病患者后,假如诊疗技术有困难,可请市艾滋病定点收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会诊,不得随意将患者转院,患者要求转院治疗者,应先与市传染病医院医务部联系,确认后方可转入该院治疗。 《通知》还指出,市传染病医院的艾滋病患者因外科等特殊情况,邀请有关医院会诊时,各级医院不得拒绝会诊,需转院者,医院不得推诿而拒绝入院。 另讯因有50%-80%的艾滋病病人最终因结核病而死亡,即日起,我市将对艾滋病病人进行免费结核病筛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延长其生命。目前,此项普查先在渝中区与沙坪坝区两个区试点,以后再在全市范围推广。 (记者 李静)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