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贼偷车从保安眼皮底下溜走 物管赔偿一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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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7:14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谢奎)半个多月前,一名女贼骑着南宁市民杨女士的电动自行车,从小区保安的眼皮底下溜走。7月4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与杨女士达成协议,赔偿她1000元。 住在南宁市金浦路埌东小区的杨女士称,每天下班后,她都把那辆价值1700多元的电动自行车停在小区楼前。6月19日晚上9时许,她的丈夫廖先生忽然发现,自家的电动自行车
听罢,杨女士认为,女贼偷车出门时,保安没有阻拦或追赶,属于工作失职,因此要求他赔偿全部损失。而保安却委屈地说,起初他以为那女子是杨女士的亲戚,等反应过来时,女贼已骑车逃得很远,单凭他两条腿,怎么追得上车子? 7月4日下午,埌东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黄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方面,小区保安工作不力,为此该公司愿意给杨女士一定的赔偿;另一方面,由于小区从没给电动自行车发出入牌,且也未向杨女士收取过保管费,因此,杨女士关于“赔偿全部损失”的要求,显得不合情理。 4日晚,记者获悉,双方达成协议,由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杨女士1000元。 作者:谢奎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