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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机捡获电脑显示器索要千元好处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7:2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摩的”司机捡获电脑显示器索要千元好处费(图)
王先生拿着派出所的物品扣押单直喊冤

  本报海口7月6日讯(记者 聂元剑 实习生黄河清摄影报道)摩的司机王先生在街头捡到一台从货运车上掉下来的电脑液晶显示器,他打电话向该货运公司索要1000元钱。结果在王先生与该公司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时候,民警突然而至把王先生带到了派出所。目前,显示器已被派出所暂扣,王先生至今没得到一分钱好处。

  捡到显示器索要1000元

  据王先生介绍,6月28日晚上8点钟,他在海口长堤路钟楼附近等客时,捡到一台从货运车上掉下来的电脑液晶显示器。

  他打电话与该货运公司联系,索要300至500元。该货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带了500元钱来见王先生。然而当对方看到显示器后,提出只给450元,王先生不同意,双方争吵起来。王先生拿起显示器开着摩托车一溜烟跑了。

  货运公司负责人事后打电话解释,王先生对那名负责人说:我现在把好处费提高到1000元钱,少一分我也不会把显示器还给你们。对方称价格太高,要求王先生降低一点,王先生不同意。交易一时中断。

  警察突至把他带到派出所

  7月4日,对方打电话给王先生,称同意给1000元钱的好处费。正当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时候,几名警察突然赶来团团围住他,将他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调查后对他说:你捡了别人的显示器索要1000元,不给钱不还回去,这种做法不对。对方给你多少钱是自愿的,你无权强索。

  最后,派出所把王先生捡的显示器进行暂扣处理。

  摩的司机认为应该得好处费

  王先生对此极不服气,他认为一昧要求所有人拾金不昧有点不合实际,他说:“一台17寸的液晶显示器要近3000元。我索要1000元钱的好处费并不多,他们却说我索要太多是敲诈,这样太不合理了。”

  失主称这种行为太过分

  货运公司的负责人刘经理介绍:当晚一路掉了好几件货物。这些货物被路人捡拾后,人们要么在半路等着他们来寻找,要么打电话与他们联系,这些人归还失物后,没有索要一分钱的好处费。唯独这名摩的司机索要好处费才肯还显示器。刘经理对记者说:“民警介入后,我们还答应给他300元的好处费,但他嫌少不肯要。我们认为他这种行为太过分了。

  作者:聂元剑 黄河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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