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公报能让人信服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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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7:2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7月6日讯(记者李琥珀)省建设厅5月底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每月公布一次行政区域内各城市、县城供水水质情况,真正让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缺乏独立的水质监测机构,各地水质公报的水质检测数据都由供水企业自己提供,水质公报内容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免会让大家在心里“打折扣”。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建立健全城市供水企业水质公报制度,是为了增加城市供水水
济南市给排水监测站贾瑞宝站长对此评价说:“由企业自己评价自己的产品,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哪个企业会说自己差呢?”他认为,供水水质直接关系到市民身体健康,供水行业市场化改革在不断推进,政府方面的监管也应该相应加强,政府主管部门的水质监测机构与供水企业自身的检测机构必须分离开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水质监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济南正是借鉴了英国供水水质监管模式———“政府监管、行业检测、企业自检、公众参与四者分离,共同发力”,今年3月把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试验室和市污水处理一厂、二厂水质化验室三者合一,成立市给排水监测站,作为济南市市政公用局下属单位,从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到龙头水,进行全程监管检测。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省建设厅已意识到了改进城市供水水质监管方式的重要性。城建处麻鹏飞科长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积极推广济南经验,逐步将政府水质监管、行业水质检测与供水企业水质检测分开,对整个供水行业实施水质监督,真正体现水质监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对暂时难以成立水质监测机构的地方,要求落实水质监测经费,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水企业水质进行定期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