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 严惩不怠我省查处一批非法引产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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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7:4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7月6日讯 (记者袁锋)今天召开的全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向媒体披露了一些情节严重的案例: 案情一: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的渝海个体诊所,自1994年11月至2004年2月,擅自施行计划生育手术734例。
处罚:海口市依法没收了超范围行医和非法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门诊部、个体诊所相应的医疗设备、器械和药品,对渝海诊所等严重违法违规单位,没收非法收入4.4万元,还进行了行政罚款17.6万元。 案情二:儋州市长坡卫生院原妇产科主任陈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于2002年5月至2003年9月间,先后6次为孕妇进行终止妊娠手术获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 处罚:儋州市人民法院经立案审理,判决陈某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案情三:儋州市白马井镇医院妇产科医生黄某,在家里非法进行引产手术。 处罚:市公安局对黄某依法进行了拘留,并立案审查。目前对黄某给予行政处罚3万元,并开除公职。 案情四:省农垦金安医院助产士刘某,在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从1993年开始至2004年3月,在金安墟私设产房,非法进行接生、引产等业务,仅2002年至2004年3月间,非法进行接生9例,非法进行计划生育手术17例。 处罚:澄迈县法院判决刘某犯非法行医罪,犯伪造企业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案情五:澄迈县刘某在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也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下,在金江镇京岭村私设地下产院,专门从事接生、引产等非法诊疗活动,自2003年6月以来,共接生婴儿18人,中期以上引产4例。 处罚:澄迈县有关部门已将刘某的地下产院取缔,没收非法行医的器械和药品,处罚10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案情六:原农垦那大医院医生张某多次利用出租屋进行非法引产,2005年4月,他在解放北路金穗大厦为一名孕妇作引产手术时被当场抓获。 处罚:因人证物证俱在,市公安局对张某进行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袁锋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