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园”旁大卖“私建楼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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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7:5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汤文学 近日,“12319”建设系统服务热线陆续接到道里区斜角街21号、22号、26号、28号楼居民反映: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可是,就在“环卫园”旁的斜角街34号,正兴建中的“经纬家园”,明明规划部门批准建筑层高为7层,开发商却在预售8楼、9楼。
6日上午,记者以买房名义到斜角街34号“经纬家园”售楼处暗访,姓顾的售楼员向记者提供了售楼彩页广告、价格表、合同书、规划图等相关资料。顾介绍称,“经纬家园”建筑共9层,一二楼为商服,3—9楼为住宅,9楼为“九加十”带阁楼结构,12月31日前可办进户手续,现在9楼已全部卖光,只有8楼以下房子可选择。记者从顾提供的资料册中看到:规划部门2001年审批的规划图显示,“经纬家园”的建筑层高为7层,建筑限高“与南侧住宅同高”,开发商为哈尔滨益民房地产开发公司。记者问:“这座楼规划批准建7层,你们咋卖出了9楼?如果你们兑现不了8楼、9楼的房子怎么办?”顾答:“不会出问题。” 记者在该售楼处墙上、桌子上都见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向顾索要。顾称:“我们的预售许可证还没办下来,现在卖房子只是内部认购。” 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采访中,许多居民还向记者反映“经纬家园”工地侵占公共绿地问题。记者现场看到:根据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图,“经纬家园”工地围墙圈占“环卫园”绿地面积约有二三百平方米。 居民们强烈呼吁:“经纬家园”规划批7层却卖出了9楼,严重破坏了“环卫园”周边景观,政府执法部门应该依法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