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每年可领160元过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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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8:0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从今年起,长沙市的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年将可领到160元的节日生活补助费。 昨日,在长沙市慈善新闻发布会上,长沙市委副书记、长沙市慈善会会长余合泉宣布:从今年起,长沙市的城市低保对象都能在每年的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领到每人每节40元的生活补助费。这在全国还是首例。为此,地方财政每年新增投入近2000万元。
8月,长沙市所有的区县市将一次性补发今年元旦、春节、劳动节过节费,国庆节前夕发放国庆节过节费。从明年起,每节前夕发放一次过节费。 记者 周华平 实习生 史 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