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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排放污水,鱼塘1.5万斤鱼遭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9:2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江研 记者 张璐)承包的鱼塘被污染,致使鱼大量死亡。鱼塘主人将排放污水的工厂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

  2002年4月,成某在江宁区上坊镇永安村承包了45亩鱼塘。2003年10月,成某承包的鱼塘边,建起一家生产水泥制品的某材料工厂。

  去年5月10日左右,由于某材料厂直接向成某的鱼塘排放污水,鱼塘内的5000斤鱼死亡,余下的近万斤鱼也无法食用。

  后经江宁区环境监测部门采样化验,某材料工厂排放到鱼塘内的废水石油类浓度值超标12.2倍。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也出具鉴定意见认为,这起污染事故与某材料厂排放的污水有关,受到污染的鱼体、鱼肉和鳃部有煤油及酚味,特别是在加热后,气味更加明显,不能食用。成某要求某材料厂赔偿损失,对方坚决不同意,遂诉至江宁区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8万元损失。

  近日,江宁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某材料厂不能免责,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成某经济损失6万余元。法院还将鱼塘内未死的鱼都判归某材料厂所有,并要求该厂在判决生效30天内自行清理完毕。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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