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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盯梢引来“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28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上午,一名40多岁、面容憔悴的男子到鼓楼警方报警,称自己被人敲诈勒索。

  该男子自称姓张,住在新门口某小区,今年40岁,一直未婚。张某称,自己于2年前,偶然认识了有夫之妇孙某,在孙某和其丈夫离婚后,他们两人就开始了交往,并一度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不料去年年底,房子刚装修好,孙某就提出了分手。他怀疑孙某有了新的
相好,就找了几个“朋友”帮忙盯梢。为盯梢的事他前后花了1万余元,结果发现孙某并没有什么新欢。

  张某称,他一直想结束此事,可那几个“朋友”不肯罢休,三天两头找他要钱,还有几次闯进了他的家,把他80多岁的父母吓坏了。他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求助派出所民警。

  随后,民警将张某的几个“朋友”喊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其中一人表示,他们从大年初一就帮张某在忙活了,1万元几乎全部用作了租车费、吃饭住店费,张某利用完他们后,开始承诺的“劳苦费”成为泡影,他们不甘心才盯着张某要钱的。(刘敏)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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