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试拍不如意 顾客被索拆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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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1:14 扬子晚报 | |||||||||
读者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前几天他到南京新华海电脑商城选购数码相机,很快看中惠普的一款,据专柜店员介绍,该款相机当天付现金还可便宜50元,样机的拍摄效果也不错,遂决定购买。柜台人员拿出一只新机给王先生,拆开外包装盒,他试拍了几张,谁想新机开闪光灯拍出来的图像仍很暗沉模糊,完全不如样机拍摄的效果好。于是,王先生以“真机拍图效果差”为由决定不买,柜台人员却称是未调节好导致的,坚持让其买下相机。王先生无法接受这种“强制消费”,店员又称“不买相机也行,但需交200元拆装费”。经卖场管理
对此,南京新华海卖场管理办公室韩先生解释说,卖场对数码产品的拆装费并无统一规定,由各专柜挂靠的厂家自行决定。根据当日消费投诉记录看,惠普专柜提供的确为合格产品,但因王先生试用时调焦产生误差而引发纠纷。韩先生表示,很多数码科技产品专卖专柜如惠普、IBM等,对产品销售的规定非常严格,它们的商品外包装上有密码封条,一旦产品拆封密码条就自动作废,如果消费者决定购买产品,却在拆开包装后又要退货,专柜就须将产品退回厂家重新编码封条,这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消费者必须支付相应拆装费。周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