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要拆房 承租户:居委会单方解除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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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1:5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2004年,叶先生租下七间产权属于浦口区桥林镇西街居委会的厂房,租期是三年。今年6月,西街居委会以政府规划为由提出将厂房拆除。按照合同约定,遇到政府规划叶先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然而,叶先生调查后得知,居委会所说的规划并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叶长军告诉记者,2004年4月20日,西街居委会将玻纤厂七间厂房(约280多平方米)租给他用于开办纺织厂。当时双方在租房合同中约定,租房时间暂定三年(2004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止);租金七间每年共七千元。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叶长军必须服从政府
合同未到期要拆房 承租户:居委会单方解除合同 作者:蒋晓春 姜静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