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有没有暑假? 教育局:假期教职工须定时正常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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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5:4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已经放暑假了,学校却通知要正常上班20天,且不支付报酬,这让青山高中员工洪先生有意见。 昨天他将情况反映给本报,认为这是校方强迫自己“无偿奉献。市教育局负责人指出,假期教职工必须进行一定时间的正常工作,在规定限度内学校不额外支付报酬。
据洪先生介绍,放假第一天接到学校通知,整个假期要正常上班20天。他又了解到其它中学的职工假期里不用上班的。他觉得同为学校员工,应和教师一样享有寒暑假,即使假期确需上班,也应获得加班补贴。 青山高中校长室祝老师认为,按惯例各校教职工7、8两个月的奖金已于本月4日提前发放,工资亦将按时打到卡上,该校也不例外,“无偿奉献”一说子虚乌有。拿了两个月足额的工资、奖金只要上20天班,洪先生没理由心情不平。 市教育局人事处沈老师认为,不少像洪先生这样的学校职工对寒暑假的理解存在误区。这两个假期的“全程休息”只针对学生而言。绝大多数教师其实并不轻松,要如平常上班一样参加各类培训、进修与考核。职工也应随时接受学校到班要求,完成教学设施常规的维护修缮、假期后勤保障等分内工作。 教育局多年前就已发文,规定直属各校有权自主灵活决定假期教职工的正常上班事宜及是否给予额外报酬,一条原则要统一遵循:一旦假期正常工作时间超过30天,超出部分视作加班,必须加发各类奖金与补贴。青山高中要求职工假期工作的天数未及此数,不支付额外报酬不属违规。 (懿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