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 房客手提包丢失损失6万元财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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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21:5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韩先生告诉记者,从昨天到现在,他和孩子只吃了一顿盒饭。原来住在西城区前毛家湾胡同某招待所的韩先生将钱丢了。 来自湖南的韩先生告诉记者:“6日早晨我醒来时,忽然看见房间的门半开着,放在床头的手提包已经不见了。”韩先生说,包里有1000多元现金、6万多元的银行卡、首饰以及身份证等各种证件。“临睡觉前,我的孩子按上了门锁,而现在门锁完好无损。房间钥匙都
“我凌晨3点钟路过时,他的房门开着一条缝,里面的灯还亮着,我以为他嫌房间热开了门,所以就没去打扰他。”服务员小李告诉记者,“我们要求所有住店的客人将贵重物品放到前台保管,否则丢失东西,店里不负责任。” 韩先生所住的房间紧靠着招待所的前台。房间内也没有后窗户,只有一扇门可以进出该房间。招待所的前台处有一个监控摄像头,但服务员告诉记者,当晚那个摄像头并没有开。记者试图联系该招待所的李经理,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由于与家人联系不上,无法让家人在老家查询卡内余额,家人的汇款至少也得两天后到,目前只有继续等待。警方已介入调查,但无法透露案件细节。 律师说法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振祖律师认为,招待所即使明确要求客人存放贵重物品,但如果在被盗事件中查明招待所在安保环节上存在过失,则被窃人和招待所都有一定的过错。 特别感谢线索提供人:韩先生 作者:惠晓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