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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六合彩夫妇一夜亏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13:48 海峡网-厦门晚报

  他们无奈举报庄家,我市首次以非法经营罪追究销售六合彩刑事责任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林剑明)一夜亏了400多万元,没钱缴交六合彩赌资的一对夫妇只好来到公安机关,把庄家给举报了。不过,这回公安部门是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而非“赌博罪”,于前几天将安溪县人林宝英、陈伟煌夫妻移送湖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以非法经营罪来追究销售“六合彩”者刑事责任,我市有报道的这是第一例。林某某和孙某是夫妻。去年11月20日晚,夫妻俩一夜下注总金额扣除点数达400.55万元,却一号未中,实在没钱缴给庄家,在林某
某公司领导的陪同下,夫妻俩到公安机关投案。这对夫妻赌六合彩的疯狂程度令人咋舌。去年9月14日,丈夫林某某通过电话第一次向家住厦门思明区的林宝英、陈伟煌夫妻购买了大约10个六合彩特码,这回购买的总金额是26910元,林某某一号未中,后通过转账方式把26910元付给林宝英,而林从中获利600元。后来,林某某的妻子孙某也加入购买六合彩的行列,两人每次投入的赌资也越来越大:从2万、4万到11万、30万,甚至62万、124万元,两个月里赌了15次。期间,两人有赢有亏,但亏得更多。2004年11月18日,丈夫投入14.85万元,妻子更大胆竟一气投入了108万余元,却是一分也未中,当晚两人就亏了124.29万元。两天后,夫妻俩想翻本,没想到陷入更深的泥塘。不管林某某、孙某夫妇盈亏,庄家林宝英、陈伟煌夫妻都能按照投入金额的多少获利,少则数百,多则数千、万余元。据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查明,仅在2004年9月14日至11月11日,林宝英、陈伟煌夫妻光从林、孙夫妻俩手中就赚了65442元(不包括林、孙夫妇最后重亏的两次)。另外,妻子孙某还向另一安溪人林文理购买六合彩,投入赌资16.5万元。据悉,林文理也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又讯6日,同安人洪温河和妻子及儿子被集美法院一审判决非法经营罪。这一家子销售“六合彩”图书等材料20848册。集美区法院判处洪温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分别判处叶某及儿子小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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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六合彩两宗罪

  对于销售六合彩的行为,过去一般都是以赌博罪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依据今年5月13日起实施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如果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应以非法经营罪来定罪处罚,从而加大了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依据相关规定,对利用六合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案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含本数)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性;对于涉案数额5万以下,符合解释中赌博罪的定罪标准,则仍以赌博罪定性。(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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