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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锁匠坠楼身亡身后事应由谁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16:12 新华网

  本报讯   月1日,在青铜峡市小坝乡修鞋修锁的徐存孝替人开锁不幸坠楼身亡,几天来死者家属无法接受此事,他们认为警方和户主应为此事负责。

  开锁引发坠楼事故

  据了解,7月1日下午,青铜峡市文化北街小坝乡家属院22号楼五楼住户刘某与妻子
出去散步,不料将钥匙忘在家中,两人没法进门,便拨打110求助。青铜峡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求助后,给刘某提供了修锁师傅徐存孝的电话。很快,41岁的徐存孝带着工具来到刘某家,但几次开门未果,最后刘某与徐存孝上了六层楼楼顶,在刘某的帮助下,徐存孝用绳索从楼顶下滑,欲从五楼前窗进屋开门,但下滑途中绳索断裂,徐存孝重重摔在地上不幸身亡。

  事发后,青铜峡市公安局刑侦技术人员经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确定徐存孝属意外死亡,并责成刘某给徐存孝付1万元丧葬费,但7月2日刘某拿出5000元丧葬费后便去向不明,警方前往刘某所在单位某水泥厂调查,得知刘某已请假离厂。

  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7月5日上午,青铜峡市政法委召集市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开紧急会议,协调处理徐存孝摔死事件的有关事宜,最终形成4条意见,要求公安局尽快查找刘某;由大坝镇领导协调、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政法委筹借5000元丧葬费用于先期安葬,其它费用事后处理;另外,青铜峡市法院明确表态,免收一切诉讼费为徐存孝家属打官司,青铜峡市司法局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死者家属的调节、劝解及诉讼工作。

  家属:警方也应负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刚刚赶回的徐存孝在江西南昌科技大学读大一的大女儿,她满脸泪痕:“妈妈是农民,今年也40岁了,且身体一直不好;妹妹16岁,刚参加完中考,而11岁的弟弟才上五年级,家里还有75岁的奶奶。一家人全靠父亲挣钱生活,如今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小徐泣不成声。记者得知,徐存孝是本市大坝镇农民,1991年来到小坝以修鞋为生,后来顺带修锁,2000年他学会了开锁技术,后经110备案也从事收费开锁业务。

  徐存孝的弟弟专程从广东赶了回来,他说哥哥开锁是110介绍的,110其实充当了一个身份特殊的“中介”,这个便民服务带有责任和义务,而警方将困难和责任全部转嫁到锁匠身上,110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且他们认为警方将此事定为民事案件不合适,当时楼顶就俩人,现在当事人已经走了,那么万一当时绳索是刘某没抓好,才造成徐存孝在下滑过程中将绳索绷断,这又怎么解释?另外,业主是受益人,也是参与者,他应该预见到自己要抓住一个70公斤的人在下放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性。

  警方:不应承担责任

  7月6日,记者采访了青铜峡公安局刑侦大队指导员,他告诉记者,因为刘某不够刑事责任,且不配合警方调查,几天来一直在躲避,警方也无法处理此事;而在此事件中,当事双方都有责任,该案属于治安案件,应由法院调解处理。青铜峡市公安局局长高学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只是为群众提供了这样一个便民措施,不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警方不负责任

  那么,在此事件中110到底有没有责任?锁匠徐存孝与户主刘某之间又是怎样的法律关系呢?记者咨询了吴忠市昊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华。徐律师称,徐存孝与刘某之间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造成徐存孝的死亡后果,应根据公平原则,由作为受益人的刘某作出适当的经济补偿;而110与刘某和徐存孝两者之间没有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对刘某的死亡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记者 王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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