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沈阳汉子为救人小伙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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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0:14 辽沈晚报 | |||||||||
山东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到沈核实韩磊舍己救人事件,并呼吁被救者快站出来 9天前,山东来沈打工的小伙韩磊为救人溺水身亡(7月1日作过报道);9天后,山东民政部门来沈核实韩磊申报烈士材料。“如果被救者不站出来作证的话,申报烈士称号会有些复杂。”这是昨日山东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当时韩磊救人现场调查取证时表示的。救人事件的3名目击者已在于洪区公证处签下了公证书。
旧地重走 这儿就是韩磊入水救人的地方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民政局优抚科科长苏钦勇以及韩磊生前居住地的梁宝寺镇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王广库从济宁赶到了沈阳。 早上7点半下火车后,他们来不及休息,马上就联系韩磊家人。随后他们来到韩磊舍己救人的湖边——于洪区造化乡英守村丁香园旁边。 湖水很平静,但是韩磊的家人却心潮翻滚。“你有多大力气救人呀?你还只是个孩子……”韩磊的父亲说。 目击者——17岁的小韩说看见朋友出事的地方,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 听完小韩对当时情况的讲述,山东民政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在纸上画了一个示意图,标注了韩磊入水救人的方位,还有被大浪卷走的位置。王广库表示:“我们画示意图是为了更好地调查,搞清楚整个事件过程。” 触景生情 好友发誓以后再也不游泳了 目睹韩磊被大浪卷走的小韩,又回忆起他不愿提及的那一幕。 “那天的风比今天的大多了,浪能有半米多高,他(韩磊)听到有人在水里喊救命就赶快去救了。他游了50多米终于把那个人拖了回来,他让我们接应一下被救的人。随后他就往后退了1米,这时刚好一个大浪打来就把他卷走了,他再也没有上来……”说着,小韩的眼睛又湿润了。他说被救的男子有1.8米高,挺白挺胖的、平头,长得很结实。当时岸上还有他的一个同伴,身高在1.7米左右,长头发,发稍有些黄,光着膀子穿一条白色的裤子。 “我永远都不会忘了韩磊,不会忘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以后我再也不游泳了,对我来说是一场噩梦……”话还没说完,小韩的眼泪落到了手面上。 愿意作证 3名目击者已签下公证书 据韩家介绍,3名为韩磊救人事件作证的目击者前日在于洪区公证处签下了公证书。这三份公证书都在韩磊父亲的手上,他把这些材料向山东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了出示。 昨日在重走事发地时,除了韩磊的家人朋友,还有很多看了媒体的报道后特意赶来的人。“这小孩的事看了让人心里难受呀,那个被救的沈阳人怎么能这么狠心就避而不见呢,这让小孩的家长多寒心呀。”一位枣庄来沈打工的男子对记者说。 徐先生是在附近工作的一家公司的经理,签公证书的三个证人里有两个是他公司的工人,他对韩磊的事感到特别痛心。“我虽然没有看到第一现场,但我看到消防人员救韩磊的过程了,太难受了,我想所有在场的目击者都会愿意为他作证的。” 有些复杂 如果被救者不站出来,只能通过调查取证 嘉祥县民政局优抚科的苏主任说:“我们省市的民政局对这件事都很重视,对韩磊的行为也给予肯定。但我们要作详细的调查,对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属实,我们会向上级反映,按照规定为他确定称号。” 同时他也表示,被救人的证言是最直接的证据。他说2000年的时候,在嘉祥县也有过类似的情况,但是不同的是被救者出面作证了,死者也因此被评为烈士称号。 他又补充说,“当然,没有被救者的证言我们也可以通过目击者来调查,但这样就复杂多了。我希望被救者站出来为韩磊作证。” 又讯昨日下午两点,沈阳市民政局优抚处的负责人、沈阳市慈善总会、于洪区民政局的有关负责人一起,给韩磊的父亲送去了1.5万元钱。沈阳市民政局表示,韩磊是为了救一个沈阳人而牺牲的,我们沈阳人应该永远记住他。 记者 范欣 主任记者 王志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