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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之女状告园艺师:你说我是败类 我告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1:32 北京娱乐信报

  李敖之女李文状告园艺师侵犯名誉权案昨天开庭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认为园艺设计师冯先生说的话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李敖之女李文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

  一身白衣的李文在代理人的陪伴下亲自出庭。她说,今年3月4日,她在自己住的朝阳区嘉和丽园公寓大堂正好与曾经为自己的别墅做绿化设计的冯先生相遇。当时冯先生一看到她,上前就跟她说:“你到处故意找别人麻烦,打着你爸爸的幌子到处骗人,是中国人的败类,也丢美国人的脸!”就是这几句话惹怒了李文。她认为,冯先生这种十分不礼貌的语言已经侵犯了她的人格权,于是起诉到了法庭。

  法庭上,冯先生对这些话并没有否认,不过他认为自己的话里没有带脏字,不算“骂人”,他表示这都是李文故意挑衅的结果。他说,给李文的别墅做的绿化设计,在工程完工后,李文一直说水池漏水,不给结算剩下的6000多元,还到税务局举报说他不开发票是偷税行为。

  双方经过一番辩论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今年39岁的李文,是台湾作家李敖之女,美籍华人,博士。2002年年底来京后,短短数月内的100多次投诉使其在国内知名度迅速上升。

  当天还打了一场官司

  李文的另外一场官司昨天也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2005年2月12日,李文见公寓大堂门一侧卧着一条宠物狗,即四处寻找其主人,并要求狗主人把狗拴住,还提出自己的意见。但被告黄先生拒绝拴狗,并大声辱骂她。她报警后,民警出了现场。她同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黄先生公开向其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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