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做生意欠巨债 劫持客户妻儿致一死三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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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2:49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做生意欠下巨债,兄弟俩深夜入户行抢,劫持客户4母子,随后用铁棍击杀哭喊的5岁男童,并打伤母亲和另两名幼童。 昨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哥哥曾庆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弟弟曾庆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两罪犯赔偿死者家属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两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入室抢劫4母子致一死三伤 2004年12月15日深夜11时40分,荔湾区公安分局彩虹街派出所接到报警,周门北路15号某住宅楼8楼发生劫案。据了解,受害者为母子4人,重伤的母亲姓刘,汕头人,和丈夫陈某在广州做生意。经法医鉴定,刘某5岁的二儿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死;刘某本人头部、颈部、腹部受伤,失血性休克,属于重伤;另两名6岁和4岁的男童轻微伤。 案发后,广州警方迅速组成专案组于12月17日中午1时许,在肇庆高要市将正在蒙头大睡的嫌疑人曾庆球、曾庆锐一举擒获,此时离案发仅仅30个小时。 据查明:曾庆球、曾庆锐两人是广东省高要市金渡镇人,为同胞兄弟。去年因经营生意欠下债务,两人密谋抢劫其生意上的客户陈某的财物。经过事先多次踩点观察后,二人决定于12月15日深夜下手,趁着陈某之妻带着三儿子刚从外回来,夺门而入酿成上述血案。 听闻宣判罪犯含泪望母 今年5月23日,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两人以暴力入室抢劫,致使一死一重伤,情节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于昨日作出上述判决。宣判中,曾氏兄弟的母亲也到庭旁听。听闻判决结果后,两兄弟不约而同地回过头悲哀地看着母亲,眼泛泪花,随即大声表示“要上诉!”其母亲则是含泪看着两个走上“绝路”的儿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