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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没4天 收9天超期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4:1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陈昌君)昨日,市民曹先生打进本报维权热线称,自己昨日到火车北站货运部取货,提货员说已运往红花巷99号仓库,“随后我就找了个货串串儿帮我去提货,结果4天前都还没到的货,居然要收9天的超期存货费。”

  曹先生称,公司需要的货物上月28日分别从上海和福州通过铁路托运运往成都,“7月3日和4日,北站货运部都说货还没到。今天,提货员说货已经转到了红花巷99号仓库。我就找了一个货串串儿去取,说好了给20元钱。哪晓得货取回来之后,货串串儿拿着一叠收据要我再付400元,其中包括每天8元共9天的超期存货费、运输费、服务费等。这些收据上还盖有成都联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4天前都还没到的货,怎么可能收9天的超期存货费呢?经过讨价还价,除了支付开始说好的20元以外,我给了100元给货串串儿,他只给我留了3张收据。”

  曹先生表示,他极有可能上了货串串儿的当,“收钱的人也找不到了。我只想提醒大家以后遇到我这样的情况时,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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