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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后不参工伤保险罚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5:42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专题会上获悉,用人单位如果在今年10月1日后,仍逾期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按迟延缴纳工伤保险费处理。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

  (记者 李心成)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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