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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收费站为10元过路费卡120致病人抢救无效(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0:53 桂龙新闻网
吉林收费站为10元过路费卡120致病人抢救无效(组图)
胡凤英发病地

吉林收费站为10元过路费卡120致病人抢救无效(组图)
就在这个位置上患者听到救护车的叫声却得不到及时救治

  为了10元钱过路费,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的120急救车在出诊抢救病人时,因车上医护人员“没带钱”无法交费,被当地一家收费站拦截达十几分钟。病人因有效救治时间被延误而死亡。这一事件在当地沸沸扬扬,有人对收费站的“不近人情”大加指责,有人对医院方面也有怨言,而收费站和医院则各说各理。近日,死者家属准备将收费站和医院告上法庭。

  10元过路费拦住一条人命

  4月26日10时左右,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德义村57岁的农民胡凤英在自家地里干农活时突然晕倒。她的家属立刻雇来当地一辆三轮车将其送往辽源市中心医院。当三轮车驶至离当地友谊公路收费站500米左右距离时,胡凤英的家属发现她表现得相当难受,便把她从车上抬到了路边,一边给她通风,一边给辽源市中心医院拨打了急救电话。

  接到电话后,辽源市中心医院立刻派出120急救车驶向患者发病地。当急救车行至辽源收费总站友谊收费站时被拦下。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司机交纳10元钱过站费。据当天出诊的医生赵利强说:“当时车上只有我、护士和司机三个人。我们全穿着白大褂,随身都没带钱。我跟收费站一名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讲明情况紧急,说我们要过收费站去抢救一名患者,希望能够通融一下,可是他坚决不同意。我们僵持了一会儿,后来我一看不行,就想把自己的手机押在那,等回来再交钱赎手机。结果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就把急救车所在的收费口关闭了,打开了旁边的另一个收费口让其他车辆通行。与此同时,工作人员拿出了《公路收费管理条例》给我们看,说我们的急救车不在免费范围之内,要想过收费站必须要交费。并表示,如果不交费,他们就要叫拖车过来把救护车拉走。我根本没心思看他们的规定,后来灵机一动,想起来患者家属说自己就在离收费站不远的地方,就给他们打了个电话,让他们立刻送钱过来。不久,一个三轮车司机送来了10元钱。我们交了费才得以通行。”

  急救车从行至收费站到离开,整个过程大约有十几分钟。救护车赶到胡凤英停留的地方后,医生发现胡凤英已经不行了,虽然对她进行了紧急抢救,但还是没挽留住她的生命,胡凤英在到达市中心医院十几分钟后被宣布死亡。据这家医院出据的资料显示,胡凤英死于心脏猝死。医生说,在临床上,心脏猝死一般需要抢救40分钟以上的时间,才能判断患者是否死亡,而十几分钟的时间对这样一名急救患者的抢救来说显然是非常宝贵的。

  收费站和医院各执一词

  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友谊收费站站长迟劲承认当天发生的情况是事实,但他认为,收费员当天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没有错。他说,《公路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的免费车辆里不包括救护车。友谊收费站在执行这部法规时也从没对120急救车免收过费用。因此收费员当天没有错,错在120急救车的司机,司机不带钱出车过收费站就是失职。迟劲说:“他们说是抢救病人,我们上哪去核实?如果每辆车的司机都说有特殊情况没带钱,我们还用不用收费了?”

  迟劲认为,医院是经营性单位,车辆总过收费站,司机应该知道该不该交费。对于这件事,收费站所要了解的就是自己的收费员失没失职,是否是在按章收费,是否有违规行为。他说:“这个患者的死因能是在收费站耽误这十几分钟造成的吗?收费员每天面对很多司机,我们怎么能够判断得过来是真的抢救病人还是假的。至于说人道不人道,我们对收费员的考核中没有有那一项。”据了解,阻止当天急救车过收费站的值班工作人员王宏达是2004年友谊收费站的劳动模范。

  对于收费站是否该收120急救车费用一事,辽源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葛云志说,长期以来,救护车从来都是不收费的。今年起友谊收费站开始对救护车收费后,他们医院也从来没有接到过任何相关文件或通知。尤其在应急的情况下,应该有个应急的变通的处理办法。他说:“胡凤英不耽误这一会儿可能也抢救不过来,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病人可能抢救不过来,就可以随意延误病人的抢救时间。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医生和收费站都没有处理好。”

  葛云志同时也介绍,辽源市附近有4个收费站。目前有一个对120救护车完全收费,有一个时收时不收,还有两个则完全不收救护车的过路费,地区本身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据了解,吉林省于今年4月调整了一些公路交通的收费标准,但辽源市中心医院至今并没有接到相关文件。

  “但凡有一方把病人放在第一位,也就不会纠缠那么久了”

  “是10元钱重要,还是人命重要?”因为收费站和120急救车的争执而延误了家人的救治,胡凤英的儿子革永富表示非常愤慨。

  革永富说:“眼睁睁看着救护车停在那,就是没法救亲人,我们家属的心情可想而知。不管该不该收费,那么危急的情况下,收费站从人道主义的角度也应该通融一下。那些收费员难道就没有亲人吗?我们回来的时候,是雇大车拉的尸体,走到收费站,收费员一看人死了,一声没吱,也没收过路费就让我们过去了。这时他们怎么就可以不收费了呢?同时我觉得这件事情医院也有责任,按理说作为120工作人员应该知道自己的车在过收费站时不在免收费范围内的,所以就应该带足了钱,而不应该一点钱不带。我感觉,收费站和急救中心在纠缠该不该交费的时候,但凡有一方把病人放在第一位,也就不会纠缠那么久了。”

  据了解,革永富已经找到了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准备将收费站和医院都告上法庭。

  只为10元过站费,延误了抢救患者的宝贵时间,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一位住在收费站附近的姓张的群众认为,120急救车呼叫着,里面还坐着穿白大褂的医生,而且是市内的车,这么紧急的情况下,即使就应该收费,在对方没带钱的情况下,也应该通融一下。收费站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不是该不该收费的问题,而是太没有人情。她说:“我就住在收费站附近,这个收费站也不是对什么车都严格按章收费。我就看到他们从来没收过出殡车队的钱,因为按当地的说法,谁拦了出殡车谁就要倒霉。出殡车也不在国家规定的免收费范围内,他们怎么就能免收费呢?”

  到收费站给急救车交费的三轮车司机张宝良参与了当天患者救治的全过程,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他说:“听着120急救车的叫声,就是见不到医生,眼睁睁看着病人死去,却一点办法也没有。不交钱就不让急救车过路,收费站在这件事的处理上让人觉得太不通人情。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既然医院知道急救车过收费站也得交费,那么司机就应该带足了钱。因此,医院不能说没有责任。”

  辽源市西宁法律服务所律师史长林认为,这件事情反映出当前我们很多部门在具体工作时并不是以人为本。他说,在这件事情上,120急救车有很多应该承担责任的地方,最主要的是工作人员应该配备过路资金,这是导致收费站不让过的直接原因。另一个方面,收费站也应该承担道义上的责任。由于双方都没有把病人放在第一的位置,导致延误了患者的救治,并在事件发生后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他说,这一现象在当今社会并不少见,值得关注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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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 责编: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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