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 平阳三名嫌犯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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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商人、政府官员相互勾结,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从中牟利近850万元。日前,平阳县三名犯罪嫌疑人被该县检察机关以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提起公诉。 1997年6月间,平阳籍商人王某、原平阳县鳌江镇政法办公室主任周某、原鳌江镇种玉办事处主任王某某等人,利用平阳县某化纤公司的名义,向平阳县经济开发区申请征地10.
王某等人在支付开发区部分地价款后,并没有对征用的18.5亩耕地进行投资经营,而是于2000年5月,趁着鳌江地价上涨之际,将所征用土地以1015万元高价转手倒卖给平阳县某房开公司,从中获利近850万元,获利部分被王某等瓜分。 公安机关正对其他相关涉案人员作进一步调查。杨细顺 潘达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