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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坐地敛财土地局长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0:02 法制晚报

  安徽

  新华社合肥7月9日电 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依法维持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阜南县土地局原局长刘峙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刘峙自1993年5月至2004年2月任阜南县土地局局长期间,利用发包土
地局基建工程、安排办理土地使用证、批准少收办证费用、签订合作开垦土地协议、批准办理征地手续、接收人员到局工作、调换房地产公司开发用地、批准拨付工程款等机会,先后29次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价值35.5096万元。

  作者:石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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