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坐地敛财土地局长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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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0:02 法制晚报 | |||||||||
安徽 新华社合肥7月9日电 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依法维持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阜南县土地局原局长刘峙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刘峙自1993年5月至2004年2月任阜南县土地局局长期间,利用发包土
作者:石中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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