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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1:0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锋戈实习生邵坤)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工作。

  教育资助的范围是: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通过今年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通过今年中考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高中(含中专和技校)生。

  资助标准是:大学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高中(含中专和技校)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办理程序和时限:城镇低保对象(不包括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学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到户口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办理。

  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学生凭高校或高中(含中专和技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领取存折、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户口所在区县残联办理。所有手续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的教育资助工作10月30日结束。

  《通知》要求,区县民政部门和残联负责资助对象的初审和资助金发放工作;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资金;区县教育部门负责确认学生资格,对于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的学生,学生资格一律由学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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