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总被恋人控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3:4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赵倩)王伟和丹珍是一对年龄相差20岁的恋人,两人发生争执时,王伟和丹珍发生了性关系,丹珍告王伟强奸。目前,金牛区检察院以强奸罪起诉王伟,此案法院正在审理中。

  “其实王伟和丹珍是男女朋友,从来没有分手过。”王伟的代理人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川称,王伟是某药业公司驻川分公司的老总,2003年9月认识丹珍,半个月后两人恋爱
并同居,直到案发前两人都没有分手。

  易川称,事发前王伟在东北老家听说丹珍有了新男友,立刻赶回成都。2004年10月10日他将丹珍带到抚琴西路两人以前经常去的一家宾馆,想让丹珍说出新男友的名字,并让她断绝与此人的关系。争执过程中,王伟强行与丹珍发生了性关系,并咬伤了丹珍。丹珍给朋友打电话,说自己被绑架,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宾馆。

  但丹珍称,王伟和自己以前的确谈过恋爱,但早已分手。

  为了解情况,记者前日赶到贝森路王伟曾居住过的小区。王伟的房东张大姐称,王伟去年7月曾经租下她的房子,和一个年轻女孩一起居住,但只租了两个月左右就搬走了。(因涉及个人隐私,人物均为化名)???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