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司机捞“外快”私下捎货 耽误行程赔偿五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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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7:38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陈杰通讯员韦锋)贵州省都匀市的一名司机,真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明明是人家包车运蔬菜,可他为了多捞一些“外快”,竟私下又另替别人捎货,没想到这样一来耽误了包车人货物运抵目的地的时间,造成包车人的生鲜蔬菜未能如期上市交易,最后,他反倒挨赔包车人5000元的损失。 该司机姓区。7月6日,柳州的蒋老板在贵州省都匀市组织到一批约10吨、价值1.5万
果然,由于错过了交易时间,来要菜的菜贩越来越少,菜价也被压得很低。当天他们一直卖到中午1时左右,才卖得了7000元。而车上尚有约3000多公斤蔬菜,再难卖出去了。 蒋正想与区协商有关赔偿问题时,不料此时又有一老板来找区,称是来提货的。蒋这才知道在车上未卖出的那3000多公斤蔬菜下面,还有别人的货。区终于承认,7月6日那天,他在装了蒋的货后,听说另有一批货往柳州走,货主愿给1400元钱运费,他为了多挣一些,于是转道又去装了那批货。蒋这一才明白,原来区是因为这样耽误时间的。他一时气愤,提出区不赔偿他的损失,就不给区卸货。因赔款数额悬殊,双方矛盾愈来愈激化。 最后,柳邕工商所工作人员实事求是地替双方估算损失,认为所剩的3000公斤蔬菜到次日折价还可按0.50元一斤出售,可挽回约3000元的损失,这样实际的损失额大约在5000元左右。区和蒋接受了工商人员的调解,当场表示他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作者:陈杰 韦锋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