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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萝卜苗“价值”九万多 因证据不足索赔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10:07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滨州7月9日讯(通讯员 张诗卿 记者 路萌实习生张迪)1棵萝卜苗值9万余元?听起来像天方夜谭,可滨州市的一名农民就因一棵萝卜苗的死亡索赔9万余元。

  2004年8月,农民李某从个体户施某处先后两次购买了75公斤一种名叫“露头青”的萝卜种子。谁知萝卜长大后,却不是李某盼望的“露头青”。2004年11月,李某向滨城区农业局提出“种子质量鉴定申请”。一周后,滨城区种子管理站作出的《露头青萝卜品种现场鉴
定书》认为李某购买的种子并不是“露头青”。李某提起诉讼,要求施某赔偿经济损失96500元。

  法院审查发现,李某持有的鉴定书是在事前没有通知施某,事后也没有将鉴定书送达施某的情况下作出的。根据有关规定,这份鉴定书应为无效。法官在查看时,发现还有1棵萝卜存活,但后来惟一存活的这棵萝卜也死了。李某的诉讼主张没有有效的证据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并承担6300元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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