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镇教育组向学生退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13: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王晓光)大荔县高明镇教职工参加健美操比赛,却让小学生掏钱买比赛服。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大荔县教育局近日做出决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要求各校以此为戒,杜绝类似乱收费行为的再次发生。 经大荔县教育局调查,今年5月9日,高明镇教育组为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教职工健美操比赛,决定按每生2.5元的标准,向全镇1570名小学生收取教师比赛服装费用,共收取了3
大荔县教育局监察室吝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已将处理结果上报给省教育厅纪工委和渭南市教育局,并将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此事,要求各校坚决按政策收费,不该收的费用坚决不允许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