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香毁树500余株 外逃三年终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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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19:3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四川7月11日消息:(记者刘涛 广安台记者骆凤荣熊政)7月10日,记者从广安市林业局获悉:广安区森林警察大队对烧香拜佛引发山火,烧毁树木500余株,而外逃三年的违法嫌疑人张某、蒋某进行了治安处罚,每人罚款100元,并责成全额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经调查,张、蒋二人家住广安区光辉乡。2002年3月31日14时许,两人乘摩托车到光辉乡光辉村11组观音庙林区烧香拜佛,燃烧的香蜡纸烛引发林火,火场过火面积2.9亩,烧死胸
案发后,二人于次日上午便到广东和贵阳等地打工,以逃避法律制裁。2005年春节,二人先后潜回各自家中过年,区森林警察大队闻讯,迅速将二人抓获,并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两人上述处罚。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李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