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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无预售证 业主索赔近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23:37 法制晚报

  本报讯因认为未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证售房,北京克龙新技术开发公司将其推上被告席,向开发商索赔包括已付购房款在内的高达900多万元的“双倍赔偿”。

  今天上午,克龙公司的代理人张英娟律师告诉记者,买房人向开发商要求返还房款及赔偿近千万元的在全市尚属少见。此案将于明天上午开庭审理。

  据了解,克龙公司起诉称,2003年1月28日,克龙公司和未来集团签订了购买广安大厦19层北半部800平方米房屋的《购房协议书》,单价每平方米8250元,房款总价人民币660万元。双方还约定,克龙公司于2003年3月10日前付总房款的50%即人民币330万元,未来集团在2003年7月30日前,将公共部位设施齐全、达到使用要求的房屋交付给克龙公司使用。

  克龙公司表示,签约后,该公司在2003年3月支付总房款的50%,至2004年8月已支付近80%的房款,未来集团本应在2003年7月30日就交付使用的房屋,至2005年尚不能入住。2004年8月,克龙公司了解到未来集团一直故意隐瞒没有取得所售19层房屋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克龙公司要求判令未来集团除返还购房款、装修费、利息、办公租房租金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共计916万余元。

  今天上午在说明采访来意后,未来集团的刘律师表示“开庭后再说”,并挂断了记者的电话。据未来集团的答辩状称,之所以未办理该楼层的预售许可证是有原因的,但是该大厦手续完备、合法。2003年1月28日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后,该年春季北京暴发了“非典”疫情,各个工地也因此停工,工期因此耽误了半年多,此属不可抗力。至2004年3月已经按约交付了房屋,克龙公司也已进驻装修,因此他们依约履行了交房义务。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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