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紧急筹建防汛医疗急救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1:06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志馨报道如果发生汛情,身着统一急救医疗服装并佩戴统一标志的医疗急救人员将立即到达现场,对伤员进行急救,最大限度减少灾情给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的损害。 昨天,省卫生厅下发《辽宁省防汛医疗急救工作预案》,要求各市及省直11家综合性医院迅速组建以急诊科主任或具有一定急救能力的主治医师为首的精英医疗急救队,负责应
省卫生厅要求,出现灾情后,以灾情发生地的医疗救援力量为主,由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调动辖区内的救援力量。农村要以县医院和县急救站为中心组建医疗救援网络;城市要以市中心医院和急救中心(站)为中心组建医疗救援网络。医疗急救队除了在人员上有要求外,对设备、通讯等均做出明确规定。 一旦某地发生汛情,各防汛医疗急救队必须具备快速的应急能力,接到命令后,医疗急救人员应立即着统一的急救医疗服装,携带必要的急救医疗器械、药品及必备的用品等,及时、准确地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 在现场,医疗急救人员需要负责对伤(病)员的伤(病)情进行分类、必要的医疗处置及急、危、重伤(病)员转运途中的监护。在灾情现场离医院较远的情况下,必须对伤(病)员就地进行医疗处置方可转运,转运途中必须由医护人员护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