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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立法进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4:2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准备阶段:

  1998年3月,立法机关召开民法起草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提出民法典制定的“三步走”计划。用4-5年的时间制定物权法,是三步走的第二步。同时,立法机关委托江平、王家福、梁慧星、王利明等九位专家成立民法起草小组,民法典的编撰和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启动。

  1999年10月,梁慧星教授主持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物权法起草小组完成《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2000年12月,王利明主持的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完成《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2001年底,人大法工委在“社科院建议稿”与“人民大学建议稿”基础上,完成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审议阶段:

  2002年12月23日,建国后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包括物权编)第一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4年10月2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物权法草案(首次单独审议)。

  2005年6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物权法草案。

  2005年7月10日,物权法三审稿向全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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