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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卖钱“一房二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6:33 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陈新坦 通讯员 于喜河 姚家彩) 市民赵女士相中了一套二手房,与房主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1万元定金,而房主却因别人出价高转手将该房卖给他人。近日,经崂山消协调解,房主双倍赔偿赵女士定金。

  近日,赵女士通过某房屋中介,看上了位于香港东路的一套二手房,她与房主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67万元购买该房屋,并当场支付了定金1万元。定金由中介公司保管,中
介公司给赵女士出具了盖有公章的收据。两天后,王某以7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他人。无奈,赵女士将中介和王某投诉到崂山消协。

  消协调解发现,甲方(王某)在合同中注明:收乙方(赵女士)定金1万元,暂存中介公司。经调解,王某支付赵女士双倍赔偿款2万元,中介公司向赵女士索要的3600元中介费等由王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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