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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助女子:“前夫拿走了我的钱” 不知向谁讨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7:4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记者 姚莹 实习生雷辉

  “居委会的一纸证明,让前夫拿走了我的钱。”受此损失的操女士昨日仍义愤难平,她不知向谁讨回这个公道。

  这笔钱,是操女士去年为女儿上特色班交的一笔赞助费,共4500元。女儿转学后,学
校答应退还部分费用。

  上周五,等钱急用的操女士来学校办理手续。校方称,应退的3750元已退给了孩子的父亲李某,并拿出了两张证明。一张是派出所出具的其父女关系属实的证明,另一张是汉阳团结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上写“原始发票遗失”,居委会证明“情况属实”。

  操女士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她与前夫李某2003年协议离婚后,一年搬了7次家,多次为女儿换学校,为的就是避开李某。

  “现在,社区一纸证明,钱到了他的手中,我该怎么办?”操女士手握原始发票,心里直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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