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嫖资秤砣灭口 遵义警方DNA锁定淫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8:18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7月10日记者从遵义县公安局获悉,该局经过4个月的侦查,通过DNA锁定该县龙坑镇“3·8命案”疑犯,歹徒竟是因为拒付30元嫖娼费遭到报警威胁后,将比自己大20多岁的妇女杀害,然后抛尸于粪坑中。 2005年3月8日,当地村民发现了周某某的尸体在自己住房外的粪池内。案件惊动了遵义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及刑侦民警立即投入到艰难的侦破工作之中。
经过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警方很快确定了死者身份,而且死者周某某死亡前曾与他人发生过性行为,系被他人用钝器击中头部死亡,案件初步定性为强奸杀人案。 专案组经过4个月的艰苦调查,初步确定当地劳释人员邹景志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秘密提取了邹景志血样,连同现场勘查提取的物证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确认邹景志的DNA基因与周某某发生性行为后的擦拭物残留精斑DNA基因同一。7月2日,犯罪嫌疑人邹景志被警方专案组民警抓获归案。经过整整三个昼夜的审讯,邹景志终于交待了犯罪事实。 原来,2005年3月3日晚,现年26岁的犯罪嫌疑人邹景志悄悄溜到周某某家中,欲采取强迫手段与周某某发生性行为被拒,又以30元钱为诱饵,骗周某某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周某某向邹景志索要30元钱时,遭邹景志拒绝。当邹景志欲离开时,周某某声称要报警,邹景志遂生歹意,用秤砣打击周某某头部,致周某某颅脑严重损伤死亡。邹景志为掩盖罪行,将周某某拖到粪池内,藏匿尸体离开现场。7月7日,犯罪嫌疑人邹景志已被遵义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上官厚仁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