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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车无处销赃小偷敲诈失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15 生活报

  本报讯哈市一男子在盗窃了一辆轿车后,因为找不到销路,竟拨打失主遗留在车内的电话号码,敲诈失主拿钱“赎车”,“赎车”时被事先接到报案的警方抓获。

  现年25岁的李某是哈市道外区居民,无业。2004年12月4日4时许,李某来到哈市道里区某小区内,将被害人张某停放在楼下的一辆桑塔纳轿车盗走。盗走后,李某多方联系买主销赃,但一直未果。于是,李某想起了盗车时,车内有张某遗留在车上的联系电话号码等物
品,他决定敲诈张某。李某打电话给张某称:“你的汽车现在就在我的手里,如果想拿回汽车就向我的账户上汇款。”张某一边约定赎车地点,一边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被警方抓获。

  4日,哈市道里区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0元。(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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