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缉私带全家卧底 身份暴露被迫流浪(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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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10 河南商报 | |||||||||
身份暴露殃及老乡 记者:缉私警察捣毁走私窝点时,你儿子的身份暴露没有? 张成:没有。2002年6月26日中午,黄埔海关缉私局和太平海关缉私分局调集了100多名缉私警察兵分两路直捣走私窝点,厂里很混乱,厂方的一些负责人想冒充工人逃走,缉私
记者:你儿子什么时候暴露了身份? 张成:四天后,海关缉私警察在抓捕另外一名涉案人时,办案人员由于无法从人群中直接辨认,太平海关缉私分局情报科一位负责人要求儿子到现场进行当面指认,儿子的身份才暴露。 记者:儿子的卧底身份暴露后,你们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吗? 张成:举报的时候不害怕,但是走私的人被抓走后,尤其儿子的身份暴露后,我和家人都害怕了。儿子的卧底身份暴露后,他很快接到了工厂人事部门的辞退通知:“由于河南焦作籍打工仔张成父子在厂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厂方利益,予以辞退。”令人费解的是儿子被辞退后,受到牵连的还有其他170多名河南老乡,该厂随后发文通知,以“河南人太多”、“需要调整为由”而将该厂所有河南籍员工予以辞退。 记者:被辞退的河南老乡理解你们吗? 张成:身份暴露后,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老乡们纷纷埋怨责骂我们,说我们父子多管闲事害得大家丢了工作,他们被辞退后就意味着每月失去了1000多元工资,他们的这种想法我也理解。后来门前总是出现一些鬼鬼祟祟盯梢的人,时不时有人往他家的窗子上扔砖头。一次为了保证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我把家搬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然而恐吓电话、死亡威胁和老乡们的冷嘲热讽还是紧紧追随着我们一家,从此,我们一家整天提心吊胆。 记者:身份暴露后,你们采取了什么措施? 张成:状告海关之后,为了逃避被举报的10多个工厂的威胁和报复,我们一家人只能离开东莞,分散在北京、深圳等地。我和儿子共有八九个手机号,隔几天就换一个,即使是这样,还常常接到一些匿名电话,2004年9月份,我还为自己和家人买了最高值1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的保额是60万元,即使自己出了事,家里人的生活也有着落。 176万应该属于我 记者:案件破获后你领取了多少奖金? 张成:一共26万元,案件破获后前两次海关给了3万。剩余的23万元是今年才领到的。案件破获以后,直到去年3月省高院审结了整个走私案件后,海关才将23万元的奖金私下给我。当时给我的时候,他们什么也没说,只说我们父子贡献比较大,所以按照10%的比例给予奖励。 记者:23万元应该是不小的数目! 张成:是的,在一般人看来是不少了。但是这几年我们在这上面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因为儿子的身份暴露了,还一直担惊受怕。一拿到23万元举报奖金,我就给全家人买了保险,包括女儿、女婿。当然,关键是觉得这个举报奖的计算有问题,我觉得不应该给这么点钱。 记者:那你如何计算出海关应该给你176万元的呢! 张成:因为好多东西我不清楚,尤其是海关不告诉我行政处罚以及拍卖所得等方面数额,所以我只能推算应该这么多,当然这个推算也是保守推算的,就这样也应该给我176万元。 我和北京的林峰律师算过,海关没收的违规违约金大概是1200万元以上,按照3%标准奖励,我应该拿到36万多元;判决书上出现的走私企业非法所得是600多万元,按10%标准奖励,我应该拿60万元;12家相关违规企业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保守估计在2000万元,按3%标准奖励,我应该拿60万元;海关拍卖走私货物估计价值100万元左右,按10%标准奖励我应该拿到10万元;判决书上标明的受罚企业补税有300多万元,按3%标准奖励,我应该拿到9万元。所以加在一起,我应该拿到大约176万元。当然,这些还不算我在此期间的损失费。 卧底带来的辛酸 记者:案件破获后你领取了多少奖金? 张成:一共26万元,案件破获后前两次海关给了3万。剩余的23万元是今年才领到的。案件破获以后,直到去年3月省高院审结了整个走私案件后,海关才将23万元的奖金私下给我。当时给我的时候,他们什么也没说,只说我们父子贡献比较大,所以按照10%的比例给予奖励。 记者:23万元应该是不小的数目! 张成:是的,在一般人看来是不少了。但是这几年我们在这上面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因为儿子的身份暴露了,还一直担惊受怕。一拿到23万元举报奖金,我就给全家人买了保险,包括女儿、女婿。当然,关键是觉得这个举报奖的计算有问题,我觉得不应该给这么点钱。 记者:那你如何计算出海关应该给你176万元的呢! 张成:因为好多东西我不清楚,尤其是海关不告诉我行政处罚以及拍卖所得等方面数额,所以我只能推算应该这么多,当然这个推算也是保守推算的,就这样也应该给我176万元。 我和北京的林峰律师算过,海关没收的违规违约金大概是1200万元以上,按照3%标准奖励,我应该拿到36万多元;判决书上出现的走私企业非法所得是600多万元,按10%标准奖励,我应该拿60万元;12家相关违规企业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保守估计在2000万元,按3%标准奖励,我应该拿60万元;海关拍卖走私货物估计价值100万元左右,按10%标准奖励我应该拿到10万元;判决书上标明的受罚企业补税有300多万元,按3%标准奖励,我应该拿到9万元。所以加在一起,我应该拿到大约176万元。当然,这些还不算我在此期间的损失费。 线人的权利谁来保护 当卧底线人或举报人的身份暴露,尤其是因为海关缉私部门的需要而暴露时,安全应该予以怎样的保护呢?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河南天翔律师事物所的李华阳律师说,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找不到相关线人在卧底期间受到保护的规定,更没有给予其卧底期间经济补偿的政策。但从这个案件中的一点事实可以认定,张成与海关有“口头”协议,换言之,张成是被“指定”为专业卧底线人,基于这种意义,当走私案彻查后,除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外,应该另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他说,我国目前的法律当中,只有相关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从重处罚的规定,而对于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或身份暴露受到的经济上的、生活上的、精神上的等损失,没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这也导致了卧底线人或举报人的身份尤其是因部门的需要而暴露时,安全应该予以怎样保护的问题?如果公民和这些行业发生法律纠纷,就处于弱势地位。这些行业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实施者,甚至还是解释者,这样就使公民和行政机关在法律的地位上严重不平等。行政机关有义务提前向社会公开相关规定和细则,如果等到法庭上才公开,那公民的知情权谁来保护。张成父子和太平海关缉私分局的行政诉讼,其实是法理矛盾最直接的体现。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现行的法律对线人的安全和保护的缺失,当线人受到侵害和威胁时,很难得到保障,因此不断地听到诸如长期拖欠线人奖金、打假线人未能得到妥善保护或被致残打死家属告状等报道。 “如果不从制度或法律的高度加以规范,势必会动摇人们的信心,直接导致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以及对犯罪行为的冷漠和不负责任,”李华阳律师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