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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兽皮走私案判第一被告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14 金羊网-新快报

  第二被告、主犯梁颖恒被判无期,报关员、从犯陈伟雄获刑十年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许一绚 陈小萍)“感谢广州市政府,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站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被告席上的陈家喜在听到判决时喜极而泣。三个多月前,他、梁颖恒和报关员陈伟雄因涉嫌15次走私穿山甲片和蟒蛇皮在中院受审。该案日前宣判,陈家喜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主犯梁颖恒被判处无期徒刑,从犯陈伟雄被判处有期
徒刑十年。

  假称进口铁栅栏 偷运珍贵蟒蛇皮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3年下半年,陈家喜雇请梁颖恒和广东中衡报关有限公司的报关员陈伟雄通过在机场海关监管仓调包的办法为其将珍贵动物制品走私入境。梁颖恒和陈伟雄将货物伪报成铁栅栏,当进口货物运到机场仓库时,同案犯杜颖恒(另案处理)用陈伟雄提供的提单到海关办好转仓手续,再由陈伟雄到机场仓库将入境的“真货”运走,而将调包用的铁栅栏运到广州中捷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的监管仓库,以此避过海关的检察。2004年2月5日,装载“真货”的货车第15次顺利驶离白云机场,却在广州市三元里被海关侦查人员截住,当场查获大量国家珍贵动物制品,使这起以进口铁栅栏为名的特大走私国家珍贵动物制品案得以浮出水面。经鉴定,该车装载的货物包括穿山甲科动物的架片766千克(价值人民币2558440元)、蟒蛇科动物的皮320张(价值288000元)和动物骨骼25千克(无法鉴定价值)。

  证词存在明显漏洞 第一被告无罪获释法院审理该案时认定了公诉机关对梁颖恒和曾庆华的指控,但没有支持有关第一被告陈家喜的指控。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陈家喜走私犯罪的证据只有梁颖恒的供述和证人曾庆华的证言。关于陈家喜是否介入此案,曾庆华的证言前后有不同的说法,自相矛盾。而梁颖恒供述称陈家喜、陈伟雄有过密谋,而事实证明两人根本就不认识。因此,法院没有采纳两人有关陈家喜的指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陈家喜走私犯罪的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梁颖恒、陈伟雄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成立。其中梁颖恒是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伟雄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决结果宣布后,陈家喜当场喜极而泣。当审判长问及对审判结果有无异议时,他立刻双手合十向审判长作揖,并不停地说“感谢广州市政府,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一旁的梁颖恒和陈伟雄则神色平静,表示待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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