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副总与酒吧女同居生子 写下180万元欠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16 温州新闻网

  新闻索引南京一位已婚工程师几年前在深圳工作时,与当地一酒吧的女歌手同居并生下了孩子。之后,他应酒吧女的要求,写下了总额高达180万元的“欠条”。不久前,这位酒吧女突然手持“欠条”来到南京,将这位工程师告上了法庭……

  酒吧激情 副总迷上酒吧女

  现年42岁的张晨是江苏苏州人,1984年从浙江某大学数学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南京一家研究所工作。1988年5月,25岁的张晨与南京某公司女职员林玲结婚,次年他们有了儿子。1995年10月,张晨所在的研究所在深圳市罗湖区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晨被派到那里任副总经理。工作之余,张晨喜欢泡酒吧,并在那里认识了四川女孩许薇。许薇是一家酒吧的歌手,出生于四川绵阳一个工人家庭,1995年从当地一所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来到深圳。之后的日子里,张晨经常去酒吧给许薇捧场,并渐渐地喜欢上了许薇,但他只是偶尔约许薇喝喝茶,因为他清楚自己早有妻室的身份。

  1998年10月13日是张晨35岁的生日。那天晚上九点多,他忙完了公司的事情后照例去酒吧喝酒,并托服务员给许薇带了张字条,上面写着:“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想听你唱歌,随便什么歌都行。”没想到,几分钟后许薇竟脱下演出服,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将他拉出酒吧,说:“我请过假了。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想只为你一个人唱歌。”

  当晚,他们去了深圳著名的红树林。许薇一路上说着笑话哼着歌,让张晨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情。所以,当返回途中张晨让出租车直接开到自己的住处时,许薇没有反对。一周后,两人便住到了一起。

  那段日子应该是张晨人生中又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他清楚地记得,当时的许薇每天都会给他的手机上发几条柔情短信。更让张晨感动的是,那时无论他去哪里出差,许薇都会每天收看那个城市的天气预报,然后发短信提醒他注意冷暖、保重身体,这让常年独自在外的张晨真实地感觉到了一种温馨。

  缘尽分手 巨额欠条埋隐患

  与张晨同居后,许薇便按张晨的要求不再去酒吧唱歌了。此时的张晨虽然年薪已达30万元人民币,但他必须将其中的绝大部分交给远在南京的妻子,这让他挣钱的欲望更为迫切。于是,张晨便利用业余时间给当地的一些单位讲课,这样每年至少可以拿到10多万元的讲课费。

  2000年元月,张晨在深圳买了套总价60万元的房子,因为此时的许薇已经身怀六甲。张晨觉得,虽然自己不可能给许薇一个名份,但作为男人,至少要在形式上给这个女人一个家。

  2000年3月20日,许薇生下了儿子小可,这让张晨在又一次沉浸在做父亲的喜悦之中的同时,对许薇又多了几分歉意。也正因为如此,张晨在经济上对许薇母子从不吝啬。在儿子一周岁生日的那天晚上,许薇躺在床上第一次和张晨聊到了对孩子将来的打算,张晨歉疚地说:“我这一辈子都欠你和小可的”。

  许薇听罢,笑着说:“你既然承认欠我的,那你就给我写个欠条,否则你哪天突然翻脸不认人了,我和小可找谁去!”张晨觉得她这一定是在开玩笑,便说:“如果我欠你和小可的能写清楚,你让我写多少都行”。许薇听罢,竟然真的当场拿出纸笔递给张晨,说:“那你就写吧,随便你怎么写”。张晨觉得,反正这也只是情人之间的玩笑而已,便爽快地拿起笔写下:“今欠许薇人民币二十万元整”,落款日期是2001年3月20日。

  这之后,许薇会经常撒娇般地找理由要求张晨对自己几年来“通情达理、从不要求名份”的“高姿态表现”进行“精神奖励”,张晨每次都会按她的要求写下“欠条”,上面的“欠款数额”少则十万元,最多的一次竟然高达六十万元!

  每次写完后,张晨看着许薇认真地把“欠条”仔细叠起来藏好,就笑她是“财迷”,并开玩笑称她是“百万款姐”,因为那时欠条上的欠款金额已达120多万元了。对此,许薇的解释是:“我只想用这样的方式试探你是否还在爱着我。你愿意写,就说明你是爱我的”。就这样,到2002年4月时,张晨已经给许薇写下了总额高达180万元的“欠条”。

  2002年5月,许薇趁张晨出差的机会突然将孩子送回四川老家,然后重操旧业又到深圳的酒吧去唱歌了。之后,张晨发现许薇的手机总是不分昼夜地响个不停,这让张晨心里很不舒服。2002年6月底的一天晚上,当张晨再次为此事与许薇发生争吵后,许薇便再也没有回过他们的“家”。

  半个月后,张晨接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许薇将他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与他的非法同居关系。2002年8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两人的非法同居关系,孩子随许薇生活,许薇要求张晨一次性付清孩子成年前的生活费及各种教育费40万元整。张晨经过再三考虑,同意将深圳的那套价值60多万元的房子转到许薇名下,不再另行支付孩子的生活及教育费用。许薇签字表示同意。

  张晨事后说,自己之所以愿意把那套价值60余万元的房子给许薇母子,是因为“当时我是真的打心底里觉得欠她和孩子的,毕竟她一个未婚女子给我生了个孩子,而且我觉得她将来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起来会很不容易”。

  状告索赔 吧女欲讨“巨债”

  结束了这段“孽债”后,张晨为了换份心情,于2002年10月跳槽到了广州的一家电子公司工作。2003年2月底,张晨回南京过年时,与妹妹各出50万元在新街口买下两间店铺出租。

  他万万没有想到,三年后许薇会找到南京来,将他告上了法庭。

  2005年2月22日,许薇到张晨户籍所在的南京某区法院起诉,称张晨曾向她借款180万元至今未还,要求法院判决张晨归还欠款,并申请法院对张晨在南京新街口投资的商铺进行财产保全。法院经过审查,正式受理了此案,定于4月5日上午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张晨的妻子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怎么也弄不明白丈夫为什么会在深圳欠一个女人那么多钱!她当即打电话给正在广州上班的张晨,张晨一下子也蒙了,他当即打通许薇的手机,愤怒地质问她“为何如此无聊”,许薇却反问他:“我用法律手段讨回自己的钱,怎么会是无聊呢!”

  无奈的张晨只得向公司告假,于第二天中午飞回了南京,并如实向妻子坦白了自己这几年和许薇的事。作为妻子,林玲当时的愤怒可想而知,但“大敌”当前,她还是和丈夫站在了一起,因为她知道,许薇现在盯着的,是她和丈夫共同的家产。

  开庭当天。许薇当庭出具了11张由张晨亲笔写下的、总数额为180万元的“欠条”,要求法院判令张晨归还欠款。法官随即询问张晨,那些欠条是不是他亲笔写下的,张晨在仔细看过那11张欠条后,承认这些欠条确实都是自己亲笔写下的,但他强调写这些欠条“完全是情人之间的感情游戏”。与此同时,张晨及其律师还当庭出具了他在深圳工作期间的工资单,证明张晨个人收入良好,且在深圳没有任何大宗投资行为,根本不需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向他人借如此巨额款项。张晨更是当庭指出,许薇作为一个原先在酒吧唱歌的外地打工妹,“她在深圳根本没有什么个人资产,怎么可能能拿出180万元的巨款借给我呢!”

  许薇显然是有备而来。张晨的话音刚落,她就当庭出示了一份深圳市罗湖区某饭店的营业执照正本,上面明确写着许薇是这家饭店的法人,饭店的注册资金是150万元,注册时间是1998年2月。许薇因此而质问张晨:“我开了七年多的饭店,怎么会连区区180万元都拿不出?只是以前我没告诉过你而已!”

  不仅如此,许薇还拿出数十张邮局的汇款收据,证明她即使是在酒吧唱歌期间,每月也至少能给家里汇款2万元以上,以证明她根本不是张晨所说的“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当法官询问她,张晨向她借如此巨款作何用时,许薇指着张晨大声说:“他迷上了赌博,这些钱都被他赌输了!”说罢,许薇还当庭出示了张晨和几个男子坐在一起打麻将的彩色照片,照片上的日期是2002年1月3日22时10分。

  张晨见此,气得声音颤抖地说:“我从不赌博。这几张照片是那年元旦时,我的几个大学同学约好了到深圳去玩,我在家里(他和许薇同居的那处住所)陪同学打着玩时,她(许薇)给我们拍的。没想到,这个女人现在竟然当众造谣,简直太无聊了!”

  鉴于张晨提出请求法庭要对许薇的个人资产状况进行核实的请求,法庭宣布休庭,待进行相关调查后择日再审。

  昨日,记者通过电话希望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采访。许薇表示,自己不愿意多谈她和张晨的感情纠葛,“只想讨回属于自己的那笔钱”。而张晨在承认自己“咎由自取”的同时,则一直谴责许薇“太恶毒”。他表示,无论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自己都会接受这个深刻教训。

  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因涉及他人隐私,文中人物皆为化名)快报记者 丁岚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