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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冷饮,夏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3:35 哈尔滨日报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冷饮成为广大市民消暑解渴的佳品。但是,最近不少市民反映,部分冷饮存在着严重的卫生问题,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卫生根本没有保障,导致市民食用后跑肚拉稀。根据市民的反映,记者对市场上出售的劣质冷饮进行了调查走访。

  “新奇”冰果冻厂址是医院

  家住道外区草市街的市民张树繁向记者反映,他上小学的女儿在街边买了一种名为“新奇”冰果冻的冷饮,吃完之后出现腹泻,经医生诊断为轻微食物中毒。记者在他出示的产品包装上看到,这种果冻包装十分艳丽,包装表面还画满了各种卡通图案,明显是针对孩子生产出来的。包装上注明的生产厂家为哈尔滨市新奇饮料饮品厂。记者拨打该厂家的电话,对方提示该电话号码是空号。按照包装上的地址,记者又找到了道外区南十五道街东方红小区1号楼后惊讶发现,这里竟然是道外区太古医院的所在地。记者随后又到市工商局业务窗口查询该厂家,得到的答案是该厂家没有在此登记注册。张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这些不法厂家趁着天热,生产这些有毒饮料卖给孩子,实在太缺德。

  散装冰激凌难寻生产厂家

  市民王先生反映,在道外区北七道街夜市经常有商贩卖散装冰激凌,而且都声称是哈尔滨市一厂家直销的。按照王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在北七道街夜市看到,有市民在商贩摊位旁购买用一次性餐盒包装的散装冰激凌。有的摊位还用醒目的招牌写着厂家直销。记者询问其中一个摊位上的商贩,冰激凌是那里生产的?生产厂家在哪里?商贩告诉记者,在道外区保障街上。记者第二天来到道外区保障街,但找遍整条保障街也没有找到生产冰激凌的厂家。住在附近的老人告诉记者,从来没听说这里有生产冰激凌的厂子。在道里区建国街的夜市记者看到,这里同样有不少出售散装冰激凌的商贩,记者询问厂家在哪?商贩马上警觉地说,问这个干啥?记者谎称,自己家想在小区里开冰激凌店,正发愁没有货源。商贩告诉记者,他们的冰激凌都是厂家每天来人送的货,具体地址他们自己也不清楚。王先生认为,这种连厂址都不敢公开的冰激凌,安全性实在让人不放心。

  冷饮加工厂卫生让人忧

  生产这些散装冷饮的厂家到底卫生如何?记者来到了道外区承德街42号的大院里。只见在大院的入口处,垃圾堆积如山,距离垃圾堆不足20米有两家冷饮厂———“南洋冷饮厂”和“永鸿冰棍厂”。这两家冷饮厂都是前店后厂的经营格局,在厂门口设有批发冷饮的门市部,大约30多名小贩正在门市前排队进货。在“南洋”的车间里记者看到,两名赤裸着上身的中年人正在闲聊,几袋作冷饮用的面粉被随意堆放在黑糊糊的水泥地上。车间内各种生活用品散放在生产设备上。在“永鸿”车间外该厂的工作人员拒绝让记者进入车间,记者看到,车间里铺了瓷砖的地面上,黑色的污水已经流成了小河。由于毗邻垃圾堆,两个厂子的车间里有苍蝇在飞。《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生产场所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卫生都有明确要求,这两家冷饮厂显然没有按照这些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冷饮市场管理有死角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冷饮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关乎百姓健康的冷饮销售,采取规避检查,不办理相关检验手续等。在道外区北七道街和道里区建国街夜市上,记者询问贩卖散装冰激凌的商贩是否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商贩回答大同小异,办那个干啥,晚上没人查这个。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呼吁,在暑期,冷饮的卫生关乎百姓身体健康,有关部门应该加大管理力度,整顿冷饮市场的卫生死角,让百姓吃上放心的冷饮食品。本报记者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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