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证司法公正 不符合条件决不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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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3:4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武汉7月11日消息(记者张毛清)为保证司法公正,湖北省检察机关从审查逮捕入手,制订了系列整改措施:对“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基本构成犯罪”的案件,在作出逮捕前,要建议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逮捕决定后,要及时报上一级院备案;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实行报告制度;建立疑难复杂案件请求制度;建立案件质量“预警机制”等。 2003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1521件2624人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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