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得知女儿被强奸 不主动报案欲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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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3:3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徐琼)受害人的父亲陈某得知其女儿被强奸后,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却采取行动私了。近日,陈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移送武隆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4年5月10日,陈某得知女儿被冯某强奸后,伙同他人在涪陵乌江大桥处找到冯某,将其强行押至涪陵某酒店一房间内,对冯某一顿殴打,要求冯某拿出1万元私了,最后价码讲成3000元。
当日17时许,陈某伙同他人将冯某强行押至武隆县城郊某农家乐,要求冯某把3000元钱兑现后才将其放行。冯某在打电话向亲人要钱的过程中,趁陈某等人不备而报警。19时许,冯某被武隆县公安局110民警解救(后冯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