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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城搞商品展销会要过工商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4:03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继红)记者7月6日从太原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后,在太原市所属各城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商品展销会,必须经工商部门进行“分级审批”。

  据悉,在省城举办商品展销会,必须经太原市工商部门核发《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后,方可发布广告,组织招商,举办展销活动。举办单位负责商品展销会的内部组织管理工作,审核参展商的参展资格,将审查情况报告该商品展销会的登记机关备案。各级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对商品展销会依法履行登记和监管职责,分别以“市、区、所”工商部门为执法主体,对商品展销会实施“三级管理”。商品展销会在太原市所属城区范围内登记实施“分级审批”。由一个主体举办的以推广产品为目的的商品展销会,审批程序为:工商所初审→分局审批发证。由一个或若干个主体举办的若干个经营者参加的商品展销会,审批程序为:分局初审→市局审批发证。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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