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货不符经销商仅赔两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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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4:04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刘澎清记者张璐璐)订购的货品与样品不符,这让消费者异常恼火。昨日,在消协调解下,消费者王女士接受了该经营部2000元的补偿。 消费者王女士介绍,今年5月13日,她在大连市青泥洼桥一家名为雅枫装饰门经销部看样品选门和门套。选中了一款后,王女士与经销部签订了订货合同,六套门及门套为1.205万元。合同约定,所订购的门与门套均为实木,与样品一致。
6月12日,订购的门及门套被送到家中,王女士验货时发现,货品与样品严重不符,遂与该经营部进行了交涉。 经营部承认所送门套与样品不符,王女士要求退货,该经营部称若退货,只能退门套,不能退门。双方争执无果。王女士投诉到中山区消费者协会。 中山区消协介入调解后,该经营部给了王女士2000元的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