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内贼”盗取31万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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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4:4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信用社出纳员私刻印鉴,伪造取款凭证,将客户账上31万元现金取走。德阳和绵竹两级警方通力合作,侦破了这起金融诈骗案。昨日上午,3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提请逮捕,31万巨款完璧归赵。 5月28日上午9时许,绵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一信用社报案,一男子持两张伪造的取款凭条将某酒厂账上31万元现金取走。德阳和绵竹两级警方迅速派员侦查。据相关人员反
民警调取了化名为“王春”的取款人取款时所出具的取款凭条,经比对查看,该凭条上的“刘杰”印鉴系假冒。警方分析,犯罪分子很可能在信用社有“内伙”,遂对信用社人员展开全面摸排,35岁的女出纳员宋彬浮出了水面,其丈夫林福的弟弟林徐的体貌特征与取款男子相似。警方将3人抓获,3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宋彬担任信用社总出纳,在经办酒厂付款业务中,发现账户印鉴仅刘杰私人印章一枚,有漏洞可钻。春节后,夫妻两人便私刻印章,又请外地熟人帮忙填写取款凭条,伺机作案。5月27日,宋彬发现该厂有足够数额现金存入,便通知林徐赶到绵竹,宋彬骗林徐说是帮朋友取一笔款。第二天8时许,林徐如约而至,在宋彬暗中配合下,用伪造取款凭条和印章顺利取走31万现金。杜文革记者苏定伟 | |||||||||